关于站长(我的照片、简历)
想了解关于站长的情况,就看我的简历吧。这是我在2006年1月份写的一份应聘简历,看了之后有什么想法欢迎在下面发表评论,若想与我合作或聘用也请在下方留言或直接联系我。若想要了解我更多的(2006年1月以后的)情况,就在我的这个个人网站中探索吧。注:我现在已有工作,一般不再考虑跳槽新公司,除非……。

我很久以前的一张照片,我不是警察喔!只是借穿这套衣服拍照而已。

我2006年3月在Logic Solutions上海公司拍的照片。
我头戴耳机加耳罩,好奇者点此看详情,2006年6月摄



我在Logic公司的照片,G字下面的那个是我,摄于2006年11月左右。
Logic上海公司办公室的照片,也就是我现在上班的地方:








Drupal VS Joomla比较和选择
我的这个网站是用Drupal做的,我通过这一事实来告诉你我的选择。
我个人认为Drupal容易些,Drupal与访客的交互性比Joomla较强些。
JOOMLA做出的东西比较好看,适合商用。
汪炳吉站长
汪站长:您好,我想尽快联系一下《警惕当代黑
汪站长:您好,我想尽快联系一下《警惕当代黑色气功现象》一文的作者山下人,能否帮忙。谢谢。
已试图联系了,但估计是不会有回复的
已试图联系了,但估计是不会有回复的,因为当时他可能是大量群发的,用的可能是假的Email地址。
汪炳吉站长
建议学习些LINUX上的WEBHOST技术
更高效的服务器技术都在UNIX上,我也是自己在学一些,业余时间为人家提供软件服务支持。只是靠项目,前年一个项目今年已做完了,是用PHP和MYSQL写的办公自动化系统(支持公司内的数据流转)。业余干有个好处,自由一点。
您所言有道理,但目前搞Web Hosting最大的问题
您所言有道理,但目前搞Web Hosting最大的问题不在技术。我刚刚收到邮件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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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尊敬的客户:
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属于违法行为。国家有关部门已从今年2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。有关部门要求,网站接入者必须履行“先备案,后开通”的原则,否则将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关闭网站,对接入服务商处以每个网站1万元的处罚。
我司将依据国家法规检查备案情况,对未备案(包括已提交但未通过审核的)网站,依法予以关闭。
从即日起,对网站一律实行:先备案,再开通 的原则,网站必须完成备案后才能开通,开通后务必立即上传ICP证书,并将ICP备案号码标注在网站首页底部,链接向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
另外,对于尚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关闭网站,对接入者处以每个网站1万元的处罚。凡逾期未办理ICP备案手续,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。我司将依据国家法规检查备案情况,对未备案(包括已提交但未通过审核的)网站将在2005年12月10日予以关闭,待备案成功后再予以开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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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了吧,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政府和政策法规,越来越难做了。
我曾搞了一年多免费空间Web Hosting,叫www.isMyHome.net,不知你听说过没有,约有3000多个网站,三个月前被公安局没收了服务器,说是有非法内容,事前没任何通知,一下子全完了。后被警察带到局里盘问和做笔录。直到前几天才到公安局拿回了服务器,顺便问了一下警察,原来是一小毛孩在我提供的免费空间里放了些色情内容。
汪炳吉站长
谢谢你的好意
谢谢你的好意,我在互相帮助中所写的“想有一份轻松的新工作”的意思是:轻松的新工作很轻松,可以有较多的空余时间搞自己的网站等。否则不论在哪工作都是一样的,只是钱多钱少而已。
因为我觉得,“给别人打工、在某公司上班”是永远也没有出头之日的,我不想再像父辈那样上班一辈子,到了六七十岁才能退休;只有国定假日才能休息;永远要看老板的脸色;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职位的升迁上;出国度假旅游永远只是遥遥无期的梦想……。
所以我希望能建立自己的事业,实现自己的梦想。希望能有较多的时间搞自己的东西。但辞职又风险太大,因为家庭每月都需要开支。
我想,可能你也有着相同的梦想,也祝你能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。也欢迎和我交流彼此的梦想。
汪炳吉站长
你的资料目录在哪里?有淘宝店铺么?
你的资料有哪些?有淘宝店铺么?